编辑丨段礴碧
来源丨华夏文明导报白银周刊
物业公司收取的水费
是不是可以随意涨价?
华夏文明导报白银周刊记者 杨若玲
近日,市民王女士致电本报记者,她反映我市人民银行小区物业自2015年起由白银悦成家瑞物业有限公司管理,之前的物业公司收取的水费是按每吨2.9收的,从2015年开始换成这家物业公司后,水费开始按吨3.4元收取,2017年开始每吨又按3.7元收取,她想咨询一下我市居民用水的价格是多少?是不是物业公司可以随意涨价?
为此,记者走访了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答复说:
现行我市城区水价统一执行《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白银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14】576号)文,文件规定,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第一级阶梯户月均用水量8立方米内水价为2.00元/立方米。第二级9-13立方米,水价以第一级水价的1.5倍收取。第三级14立方米以上,水价以第一级水价的3倍收取;水资源费0.2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95元/立方米(2016年12月由0.70元/立方米调整到0.95元/立方米)。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据实收取。因此,居民用水户均各不相同,用水越多、价格越高。如果你的月用水量在第一阶梯内,你的终端水价为3.15元/立方米,2016年12月之前为2.90元/立方米。
根据现行物业规定,有二次供水设施的物业小区可以收取每立方米0.10元的运行费,除此之外,物业公司无权在水价中加收任何费用,更无权擅自提高用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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