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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 位 法 律 知 识 小 科 普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该款说明,住宅小区内的车库、车位首先要保障业主的停车需要。该款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小区停车库位的时候,必须首先保障本小区业主的停车需求,之后才是保障其他人员的停车需求。
现实生活中,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缺乏监督,利益驱动下,可能存在物业服务企业将本小区车位保障给非业主,而导致业主无处停车的事实。
所以,提议业主通过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自身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小区停车库位事项适当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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